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重庆市第十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评选推出一批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激励全市人民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大力营造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评选推荐的作品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二)强化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推选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三)坚持“双效”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尊重文艺创作生产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创造性劳动。
(四)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评选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参评作品范围和条件
(一)作品门类。戏剧类、影视类、图书类、音乐类、美术类共五大类。其中,戏剧类包括舞台剧和曲艺;影视类包括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文化类纪录片、专题节目)、广播剧;图书类包括文学类图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少儿读物和文艺评论;音乐类主要指歌曲;美术类包括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摄影和其它类型美术作品。
(二)时限要求。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首次播映、上演、出版、发表、展览的作品。
(三)资格审定。参评单位要确保申报作品无版权和授权纠纷,根据真实人物及其事迹创作的作品应取得书面授权。原则上涉及同一主创人员的作品不超过3件。市委宣传部将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对参评作品的主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严禁违法失德人员担任主创的作品参评。
四、奖项及数量设置
(一)为确保评选的权威性、导向性和严肃性,全市评选戏剧类、影视类、图书类、音乐类、美术类作品总数控制在50部以内,参评作品未达到质量要求的,宁缺毋濫。
(二)对入选重庆市第十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重庆市第十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推选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抓好作品创作、遴选审核、材料申报、宣传引导、成果运用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二) 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严肃评选纪律,严格执行评选工作回避制度,副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作为主创人员署名的作品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作为主创人员署名的作品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推选工作各个环节符合条件和程序要求。如违反规定,将取消相应单位、人员和作品的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中午12:00为申报期,逾期不再接受申报。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将作品申报的所需纸质、光盘等材料(含所有作品的电子版及文字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恪勤楼618),经过筛选审核后,由学校统一进行申报。
联系人:郑慧颖;联系电话:49891720;邮箱:dwxcb@cqwu.edu.cn
备注:附件请登录/article_331504.html查阅下载。
党委宣传部
2022年5月23日